今年新财年伊始,苦哈哈等了超久移民排期的小伙伴们原本期盼已久的排期大放水并未如期出现,更绝的是职业移民表B干脆都没开......

因为每年的移民名额有限,所以当递交绿卡申请人数高于移民名额的情况下,就会出现排期。而职业移民,根据申请人的出生地有不同的排期。

现在职业移民申请中,不同类别需要排期的国家和地区有中国大陆地区、印度、墨西哥、菲律宾、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而大多数中国申请人们青睐的EB-2和EB-3种类,现在的排期分别是年7月1日和年3月8日,印度出生的申请人们更惨,他们的EB-2和EB-3排期还徘徊在年和年。

而近几年备受中国人追捧的EB-5投资移民,因为申请人实在太多于是只有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需要等待排期,而排期前进的速度只能用龟速来形容。

但其实很多人不知道,并不是所有受到排期限制的申请人都需要等待排期,移民局官方就给出了一种可以完美跳过排期的方法。

年12月国务院版排期

在给大家介绍这个“完美跳过排期方式”之前,我们先来看看美国国务院昨天公布的12月最新移民排期安排,总体来看各类别均呈现小幅前进,表B仍未发生任何变化。

职业移民方面,EB-2表A排期前进到年7月1日,相比上月小幅前进了16天;EB-3表A排期前进到年3月8日,小幅前进了35天;EB-5投资移民表A小幅前进了14天来到年7月15日。亲属移民方面分别前进10-37天不等。

排期已经到来的小伙伴还是要赶紧准备材料尽快提交I-申请,表B是否能够使用还要看过两天移民局版表B的安排。

如何完美跳过排期?

这个“完美办法”的学名叫Cross-Chargability,移民局对它的具体解释为:

1

当职业移民申请人的出生地需要排期,而配偶副申请人的出生地不需要排期的情况下,主申请人可以使用配偶副申请人的出生地跳过排期,直接和配偶副申请人一同递交绿卡调整的申请。

2

当职业移民副申请人(配偶或者21岁以下未婚子女)的出生地需要排期,而主申请人的出生地不需要排期的情况下,副申请人可以使用主申请人的出生地跳过排期,直接和主申请人一同递交绿卡调整的申请。

3

但是如果主申请人的出生地需要排期,而子女副申请人的出生地不需要排期,主申请人是不能使用子女副申请人的出生地跳过排期。

举例说明

如果觉得上面的说明太抽象,下面给大家分享几位真实案例。

职业移民主申请人李先生出生于中国大陆地区,EB-2I-批准后正在等待排期过程中,而交往多年的女友金小姐是韩国出生。李先生和金小姐结婚后,因为韩国出生的申请人不需要等待排期,所以李先生使用金小姐的出生地,和金小姐一同递交了I-绿卡调整的申请,顺利避开排期成功拿到绿卡。

投资移民主申请人邱小姐是中国大陆出生,去年递交了投资移民申请后在等待I-批准过程中和台湾出生的林先生成为男女朋友,两人感情发展非常顺利很快结婚。因为台湾出生的申请人不需要等待排期,于是在邱小姐的I-顺利获批后和林先生一同递交了I-绿卡调整申请,同样也避开了投资移民的排期。

印度出生的S先生在纽约工作时迎娶了研究生同学,在巴西出生的J小姐,婚后S先生的雇主开始为S先生办理职业移民绿卡,因为J小姐的出生地不需要排期,所以S先生使用了J小姐出生地的排期一同递交了I-和I-的绿卡申请,这样就大大节省了排期时间。

以上方案常见问题答疑:

Q:如果我的孩子是不受排期限制的出生地出生,我是否可以使用孩子的出生地跳过排期?

A:不可以,职业移民主申请人只能使用配偶副申请的出生地调整排期时间,不能够使用子女的出生地调整排期时间。

Q:我的I-已经批准了,我的配偶是中国大陆出生,但是已经拿到新加坡身份,是不是我和配偶申请I-都不需要排期。

A:不可以,因为排期是根据申请人或者副申请人的出生地决定的。所以即使变更了国籍,还是会根据出生地所在的国家来确定是否需要排期。

Q:雇主计划帮我办理职业移民绿卡,现在准备要递交I-,我的配偶是不受排期限制的国家出生,已经拿到绿卡身份,我是否可以根据我配偶的出生地跳过排期一起提交I-和I-?

A:不可以,使用Cross-chargability的前期条件是配偶需要作为副申请人和主申请人一同递交绿卡身份调整的申请。因为配偶已经是绿卡申请,不需要再调整身份,所以不适用于Cross-chargability的情况,但是可以让配偶同时递交婚姻绿卡的申请。

文章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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