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国有投资项目实行招标人负责
▲点击上图,即可体验鲁班乐标小程序 查企业,查资质,查人员,查业绩 来源:无锡市住建局 导读近日,无锡市住建局对《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本意见自年10月1日起施行,详情如下。 精品摘要一分钟阅读精品摘要!快速了解所需信息!一、落实招标人负责制。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招标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号令)、《必须招标的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等法律法规组织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对招标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负责。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应在评标前核查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以及项目完成后对中标人的履约情况跟踪核查。正文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上下滑动查看↓ 为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维护招标投标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我局草拟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广泛征求意见,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提出修改意见,于年9月17日17时前将书面修改意见盖章后反馈至我局。 附件下载: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实施意见.doc 联系人:戴一昂;;邮箱:wxzjjzsc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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