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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走进来,就像带着一束光。我看见他的第一眼就认定,他将来一定会成为明星。罗伯·莱纳就是这么说的,”乔告诉我,“瑞凡·菲尼克斯身上带着一束光。”

“就像银幕开启,他走进电影中。”我说。

“没错。那一年他十五岁,刚出演银幕处女作《冲向天外天》。”

我没看过。

“之后就是莱纳执导的《伴我同行》。莱纳称瑞克是‘天选之人’。”乔说,“瑞凡一鸣惊人。看过?”

“当然。”我说,“不过先是原著,几年前才看的电影。那时我不知道瑞凡·菲尼克斯是谁,只觉得名字挺酷。”

“他本名叫瑞凡·裘德·波顿,后来改成了‘凤凰’。瑞凡,RIVER,来自黑塞杰作《悉达多》中的‘生命之河’。中间名裘德,JUDE,则是希伯来语,他的母亲是犹太人。”

“你确定是《悉达多》?”我问,“他后来是不是和基努·里维斯演过一部叫《我自己的爱达荷》的?我记得影片开始,瑞凡走在一条空荡荡的公路上。他低着头,昏昏欲睡。空荡的公路,生命之河,生命之路。”

“‘裘德’寓意‘赞美’,”乔说,“他的母亲还是爱他的,只不过是以她自己的方式。”

“你知道我看见这个场景时想到了什么吗?”我说,“《小丑》。画面都是红和黄的暖色调。瑞凡穿了一条红裤子,大概是卡其色外套,背景是草原还是什么。在《小丑》中,杰昆穿了红色裤子、外套,和黄色衬衫。他从一段空荡荡的楼梯上走下来。”

“当然,颜色是有意图的。”乔说。

我没问是什么意图。

有客人来了。乔去招呼客人,给那人调了杯鸡尾酒,大概是玛格丽特。我不确定。我不喝酒,从来不喝,但喜欢待在酒吧里。坐在吧台前让我感觉自在。我说不清为什么。当然,我会点杯喝的,通常只是高度数的基酒,什么都不加。摆在面前才像是坐在酒吧里。也省得别人问。那个客人拿起酒杯一饮而尽,然后又要了一杯。很多年前我喝过一杯玛格丽特,只一杯,大概是出于虚荣,味道忘了,只记得那东西不是谁都能喝。

他叫乔天下,让我叫他“乔”,或者“乔天”。我从没听过这样的名字。名字是他外公给取的。他说乔天就挺好,天下未免沉重。我无所谓。

我们十岁时就认识了,不是同学,可究竟怎么认识的,如今已忘记了,似乎是我们的母亲认识。但是这不重要。我们考入了同一所初中,不是一个班级,那时也没怎么来往。我听说他经常逃课,毕业之后就去混社会了。高中毕业之后,我才知道他都去了哪儿。

我去外地读大学,就再没听过乔的消息。四年之后,我从大学毕业,回家住了一段时间。这期间我又见到了乔。他没怎么变,还是初中毕业时的样子。我也对他这样说了。他听后似乎不太高兴。可随即又笑了。他是那种早熟男孩,大概和家境有关。他六岁时,父母离婚,先是跟母亲,后来又跟父亲。再后来,我就听说他一个人生活。那时他不过十三、四岁。我完全无法想象他怎么照顾自己。读大学前,我是连一顿饭都没做过的,只用过微波炉。

听说他回来了,我突然想到一件事。初三下学期,有一天放学,我们一起回家,到了他家楼下——那时他还和母亲一起住,他母亲现在怎么样了,是生是死,我不知道,乔突然问我:“你看过《伴我同行》吗?”

我说没有。

他说是根据是斯蒂芬·金的小说改编的,原著叫《尸体》。我看过。乔知道我喜欢读小说,有时他会送我几本,都没有封面,有时缺最后几页。如今,我已经忘了都是些什么书。

“拍过电影,”他说,“叫《伴我同行》。”

“所以?”

“我想我能行。”他说。

我完全不明白他在说什么。他笑了,用手背拍一下我胸口,说:“拜,你得好好备考啊。”他走了。

当然,现在我知道了,他想走一遍瑞凡走过的地方。初中毕业之后,我才看了这部电影,并没触动我,四个十二岁男孩,去寻找被火车撞死的同学的尸体。那时我总想甩掉身上最后一点稚气,这部电影让我失望。一部儿童片。我不明白乔为什么会喜欢这种电影。

倒是克里斯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又过了几年,我才知道他叫瑞凡·菲尼克斯,和乔天下一样,不像是真名字。大学毕业之后,我又看了第二遍。在一家地下电影院。我不明白正经的地下电影院怎么会放映《伴我同行》。我去了,因为女友喜欢。我觉得自己在看一部完全不同的电影。它真正触动了我。可它又是那么朴素,像贝多芬,又像舒曼。

我就又想到了乔。一个人的成长是多么微妙的事啊,又是什么让乔天下想去寻找一位已故演员的?一部电影,上映时我们还没出生,一个名字,和他一样不像是真实的。于是,初中毕业,乔出发了。然后,他失败了。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听说我回来了。当时他已经回来几年了。我总是忍不住怀疑,他没在大学假期联系我,是怕影响我。我还记得他那天对我说的话:“拜,你得好好备考啊。”

乔问我要不要喝一杯。我拒绝了。

“什么时候回去?”他问。

我说下星期,又问:“你呢,会留下来?”

“不然呢,我能去哪儿?”

“你怎么知道瑞凡都去过哪儿?”我问。突然间,我意识到,我是在和一个陌生人说话。他给我倒了杯伏特加,收了我的钱,和我谈起我们都早已忘记的事。

“我不知道。”他笑了,“可那时我就是想去。”

我简直不敢相信。我不敢相信时间过得这么快。我想起小学同学,毕业之后我就再没见过。大学同学倒是每年都聚一次。开始时每个月聚一次,没多大意思,聊旧时光,后来聊老婆孩子,偶尔说到理想,有人实现了,有人则没有,有一天接到电话,说大伙都太忙了,今年就不聚了,我不禁松了口气。之后再没接到过电话。很多年前的事了。我换了号码,搬了家,认识了一些人,也忘记了一些。

见我沉默,乔就给我讲了一些瑞凡·菲尼克斯的事。我只是听着。面前摆着一杯我不会喝的基酒。

“他走进来,就像带着一束光。我看见他的第一眼就认定,他将来一定会成为明星。”罗伯·莱纳说。

那是他第一次见到瑞凡·菲尼克斯。当时他正在筹备第三部,或者第四部电影。根据斯蒂芬·金中篇小说《尸体》改编的《StandbyMe》。这部电影获得年金球奖最佳电影、最佳导演提名和奥斯卡奖最佳编剧提名。

当时罗波·莱纳正在苦苦寻找饰演克里斯的人选。他见了几十名小演员,但都不满意,直到有人带来了瑞凡·菲尼克斯。这是莱纳第一次见到他。当然,他听说过,知道瑞凡拍过几部电视剧,但十五岁能做什么呢?

瑞凡走进来,身上带着一束光……莱纳让他读剧本上的一段台词,然后说:“就是他了。他是天选之人。”

就是他了。天选之人。这时不会有人知道,七年之后他会死去。十五岁不是会想到死亡的年龄。但是瑞凡自己呢?

他赢得了克里斯这个角色。于是,我们在影片中看见了一个早熟,坚强,又脆弱的男孩。他是那么老成,超过了年龄。女友说,瑞凡是让人痛心的男孩。

“看他的眼睛,”她说,“倔强,痛苦,可被温柔包裹着。”

我沉默不语。有一个能说出这句话的女友是幸运的。

之后看《小丑》,才理解菲尼克斯兄弟都经历了什么。

瑞凡是家中长子,母亲是犹太人,父亲是天主教徒,有一个和前妻生的女儿。年,一家人加入狂热宗教组织,当时瑞凡三岁。杰昆还没出生。三年后,他们被教派派去南美洲传教。因为经济压力,第二年退教,弟弟杰昆四岁。接下来的事,出现了分歧——十六年之后,瑞凡的死,也出现了分歧——有人说他们遇见了一位教士,是这位教士帮助他们去了洛杉矶,有人说他们退教没遇到任何阻扰,只是离开了南美洲,回到洛杉矶。总之,一家人终于定居了下来。

瑞凡说,他的父母是彻彻底底的“嬉皮士”。一家人不停地搬家,就像吉普赛人。

那时他们还是波顿。一方面为了庆祝生活重新开始,另一方面为了博人眼球,他们改了姓,开始叫“菲尼克斯”,凤凰。父母不相信正统教育,瑞凡和杰昆没上过一天学。六岁时,兄弟二人便在街头卖艺赚钱,有时还有他们的妹妹,Rain。他们一家人的名字都是自然。杰昆给自己取名叫“树叶,Leave”。成名之后,有人对瑞凡,他的母亲拿他当摇钱树,瑞凡听后,只说:“拜托,她是我妈妈。”女友说的没错。

定居之后,瑞凡的父亲在一家电视台找了份活儿。七岁的瑞凡也因此拍摄了几部广告,弟弟和妹妹也是。母亲带瑞凡去派拉蒙试镜,瑞凡通过了。之后出演了电视剧。这时瑞凡还是一个孩子。之后也是。

兄弟二人迅速成长,也变得脆弱。他让我想到假期在建筑工地搬砖的初中生。他们的眼中也有倔强和脆弱。

之后,银幕处女作《冲向天外天》和《伴我同行》。《一事无成》,瑞凡十九岁,身上已能看见巨星的影子,他由此得到奥斯卡和金球奖双提名。

为他带来第一项荣誉的是《我自己的爱达荷》。他和基努·李维斯在片中饰演男妓。

麦克和斯考特同是沦落街头的男妓,但出身和动机却完全不同。爱达荷的农田时常萦绕在麦克脑海,他想找回失散多年的母亲,想回到最初的地方。斯考特却是市长的儿子,当男妓只是为了羞辱享有权势的父亲。他们一路从波特兰到西雅图,爱德荷最后到达意大利,旅途中结识了很多人,也经历了快乐和悲伤。一部公路片。不是悲剧,但很悲伤。阶级,情爱,亚文化,分离……两人都在寻找,但都不可得。

瑞凡·菲尼克斯凭借《我自己的爱达荷》赢得威尼斯最佳男主角,他二十二岁。一年后殒命。

《我自己的爱达荷》触到了美国,也是任何国家的社会现实,阶级的撕裂,个人如何保全。

“在我的理想国里,我生活在一座热带岛屿上,那里没有工业化生产,也没有污染。我爬上白雪覆盖的山峦,用老树桩做一支雪橇,从山顶滑下,在山脚的小溪里沐浴,游泳,与伙伴们共同嬉戏。”

乔讲完了。他再次问我:“喝一杯?”

我依然拒绝了。我起身,说了句,走了。

走到门前,乔叫住我。

“快到31号了。”他说,“瑞凡的忌日。”

我等他往下说。

“聚一下。”他说。

我说,好啊。我那天过来。然后,我就走了。我再也没见过他。

在出租车上,我突然想起《尸体》。克里斯对戈迪说,你和我们不一样,你应该离开,别和我们在一起。大意如此。我记不清了。我记得的是,戈迪哭了,然后克里斯也哭了。克里斯为什么哭?他看见了自己的未来。他被认定是“坏孩子”,他必须成为坏孩子。

然而并没有。很多年之后,戈迪在报纸上读到了他的死讯。克里斯在酒吧里劝架,成了牺牲者。戈迪对妻子说,出去一下。他开车到路边,哭了。电影并没有烂尾。它的对照不是首尾,而是在瑞凡的那句话中,“你应该离开,你不应该和我们在一起”,是在两个男孩为自己,也为彼此哭泣时。

瑞凡死后,李维斯决定戒酒,德普开始解毒。他还是留下了什么。想起莎士比亚的一句话:“冥冥之中,总有着什么,早已安排了一切。”

年,10月31日,他在德普的“毒蛇屋”。他带去了吉他,本准备登台,但最终并没有。这里出现了分歧。有人说,看到瑞凡喝了一杯饮料,后来被证实那是一杯Speedball,混合了可卡因和海洛因的酒精饮料。之后,瑞凡开始呕吐,从椅子上倒了下去。杰昆也喝得不省人事,听见有人朝自己大喊,清醒过来,拨打了。

进行了抢救,在救护车上,瑞凡还活着,医院。

另一个版本来自瑞凡当时的女友。她回忆说,自己听见瑞凡的喊声,看见“毒蛇屋”的保安正将他和另外一个人推出门。她跑过去时,就看见瑞凡倒地抽搐。她吓坏了,大喊杰昆。杰昆拨打了。瑞凡始终清醒,医院,医院。

杰昆在奥斯卡领奖时,提到哥哥,几欲落泪。

很多年前,有部电影似乎叫《海边的曼彻斯特》。男主角说:“我做不到。”他放不下。有些事情注定放不下,它会一直伴随着,一直触痛你。为什么非要放下?我为什么不能一直痛苦?幸福是别人的事。我有我的。有人幸运,经历了美好,于是得到美好,有人不幸,经历了不幸,于是得到不幸。可谁又是幸福的?司汤达这样问。

亲历10月31日的人不愿去回忆,不是忘记了,而是知道,瑞凡不会回来了。而死亡带走的空洞不可填补。

二十岁时,瑞凡想退出娱乐圈。他想读大学,但这个愿望没能实现。他的死是悲剧,但为他悲伤就是另一回事了。要是他去读了大学,谁又是瑞凡·菲尼克斯。

他的骨灰被撒在曾经生活过的牧场。我相信,在那里,远方有雪山,山脚下小溪流淌,可以在水里沐浴。

几天前,我听说乔离开了。我忘了是谁告诉我的。反正我是知道了。他没有道别。又过了几天,我也离开了。就在昨天,我突然想到和乔的约定。看日历,距离31日还有三个星期呢。我想我会回去一趟,不过也可能不会。我认识过那么多人,一些人还会见面,另一些失去了联系。乔天下却难住了我,他属于哪一类呢。我们甚至不是同学。我只记得周末和假期时,我们经常在城市里闲逛,并不知道要去哪儿,也不知道要做什么,时间就匆匆过去了,浪费了。如今想来,那是多么充实的时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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